人民币为什么要收藏尾四同?
我们得搞清楚一个问题,那就是物以稀为贵这句话是有前提条件的。这个前提条件就是“同一物”的数量极其稀少。举个例子就很容易明白这一点了——比如说我有一瓶2001年的拉菲,你有一瓶2001年的拉菲。那么不管我用这瓶酒跟你换多少瓶子啤酒或者任何其他酒类,都是物超所值的。因为一瓶2001年拉菲的价值要远远高于同等数量的啤酒或者其他酒类。这是由于“同一物”——2001年拉菲酒——的数量极其稀少导致的。如果2001年拉菲的生产量是1万箱的话,用一箱拉菲交换6箱啤酒是完全合理的,甚至是超值的。但问题是,2001年拉菲的生产数量并不是1万箱,而是接近5万箱。所以,如果用一箱拉的交换6箱啤酒的话,我宁愿把六箱啤酒给你,然后让你付给我相当于一箱拉菲的钱(也就是总价相等)。因为这样我得到的东西比你自己出3元钱换取我的一箱拉菲还要多。
说到这里就应该明白为什么尾4同人民币值不值钱了吧。因为虽然尾号相同的人民币看上去像是一模一样的“同一物”,但其实却是大不一样。这些尾数4个相同的钞票,可能是1948年的,也可能是1953年的;可能是测试票,也可能是正式发行的票子;这些钞票经过几十年的流通,有的可能连银行都不会收,更别提拿到市场上去交换物品了。它们的价值取决于它们的稀少程度,而它们的稀少程度又取决于它们发行数量和流通过程中的损耗情况。如果一张钞票的发行量很大而且流通过程中损耗也很严重的话,尽管它的票面金额可能很高,但你花相当少的代价就能换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