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太师少保帽筒作者多少?
帽筒为文人六艺之一,是古时读书人的一种把玩之物 清中晚期,文人们将书案置于厅堂之中,并专门在书房里陈设了各种古玩,以作欣赏与玩娱之用。其中就有一件小小的“文房四宝”之器——帽筒。 帽筒最早出现在明代嘉靖年间。《明世宗实录》中有记载,说皇帝在嘉靖二十四年(1545年)正月“甲午”这一天,在宫内玩耍时“命用红毡贴地,立帽杆,自顶至踵,罩定,名曰‘穿靴’”。这里的帽杆就指代了后来的帽筒。
至于这帽筒的用料和制作,明代人周嘉胄所著的《香谱》中有记载: “(帽筒)有纸扎者,或用漆竹丝、或藤、或绫、或绢、或绸缎、或旧绣、或以马尾缠结为筒,高不逾半尺。上面留小孔,若插簪子,或用木座上安一圆球,以承帽子,大小不等。” 早在明朝时,由于文人群体对帽筒的广泛需求,已经使它在江南一带形成了不小的产业,如苏州就有大量专门生产帽筒的作坊。这些作坊使用的材料十分考究,做工也极为细致,甚至还在外面雕上了花纹。
到了清代,帽筒的制作更为讲究,且样式也更丰富多样。据清人沈宏《草木子》中记载: “(帽筒)高尺余,其上镂刻人物花鸟,极工致。 ” 除了供文人自用外,民间也有售卖帽筒的摊位。这些卖帽筒的小贩大多来自南方,他们往往用一口黄铜大锅内炖着热水,然后将一个直径约两三寸的木板放在开水上,最后再用一个木棒搅动锅内的热水,使其保持一定的温度。
这些卖帽筒的人都是挑着一副担子走街串巷,担子一头是装热水的锅,另一头则是成堆的帽筒。见到有买家后,他们就迅速将新做的帽筒放进滚水中焯一下,然后用一块薄薄的木板托着,双手呈递给买家。为了招徕顾客,他们还总是故意把帽筒烫手的一面向前,再配上吆喝叫卖,显得非常热闹。